佛蒙特州 (Vermont)
佛蒙特總共擁有14個郡,轄下有255個政治單位或地區,其中有237個為城鎮、9個為城市、5個為非建制區域.
最初易洛魁和阿岡昆等印第安部落居住在今天的佛蒙特州. 1609年法国探险家萨缪尔·德·尚普兰占今天尚普兰湖地区为己有,并将其周围的山脉称为「绿山」(Les Verts Monts),今天的州名就是由此而来的.
1763年的巴黎条约结束了法国印第安人战争,这块土地由此归英国,其中一些地方有时也归纽约州和新罕布什尔州管理. 伊桑·艾伦和他的綠山男孩(Green Mountain Boys)首先反抗英国统治,后来与纽约州和新罕布什尔州作战,终于于1777年建立了一个独立的佛蒙特共和国(在1777年的前半年中称为新康涅狄格,7月改为佛蒙特). 在此期间佛蒙特宪法被起草和签定,这是北美洲的第一部宪法. 1791年佛蒙特加入美国,成为其第14个州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