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甲區 (Dajia District)
大甲區(;Thai-kap-khî;道卡斯語:Taokas),舊稱「大甲社」,前身「大甲鎮」,位於臺灣臺中市西北角 ,地形主要以大甲扇狀平原為主 ,氣候屬於亞熱帶季風氣候. 在產業發展上,農業為臺中市第二大蔬菜生產區、最大稻米生產區,重要產物有芋頭與稻米等 ;工業則主要以金屬製品、機械設備製造與腳踏車工業所形成的產業聚落為主.
1895年4月17日,清廷簽訂《馬關條約》,割臺灣及所屬島嶼予日本;6月28日,臺灣改設3縣1廳,大甲由臺灣縣直轄. 1896年3月改設1縣2民政支部1廳,隸屬臺灣民政支部苗栗出張所. 1897年3月復改3縣1廳,隸屬臺中縣苗栗支廳;5月改6縣3廳,屬新竹縣大甲辦務署第二堡. 1898年改3縣3廳,屬臺中縣大甲辦務署苗栗三堡. 1901年11月,全臺灣改設20廳,大甲隸屬苗栗廳苗栗三堡. 1909年10月改設12廳,隸屬臺中廳大甲支廳苗栗三堡,一部分屬大甲區,一部分屬十八-{庄}-區,一部分屬五里牌區. 1920年改訂地方官制,臺灣改設5州2廳,大甲支廳與沙鹿支廳合併改稱大甲郡,大甲-{庄}-屬臺中州大甲郡. 大甲-{庄}-轄大甲、番子寮、-{庄}-尾、橫圳、社尾、營盤口、山腳、外水尾、頂店、六塊厝、後厝子、日南、日南社、五里牌、九張犁、船頭埔、銅安厝、頂後厝子、西勢、雙寮、新-{庄}-子等21個大字. 1922年4月,大甲-{庄}-改制為「大甲街」.
二戰後1945年,國民政府設置臺灣行政長官公署,12月25日,全臺灣劃分為8縣9省轄市,大甲街改為「大甲鎮」,隸屬臺中縣大甲區. 1950年10月21日改16縣並廢除區署,大甲鎮改直隸於臺中縣. 2010年12月25日配合臺中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,大甲鎮改為「大甲區」.
1895年4月17日,清廷簽訂《馬關條約》,割臺灣及所屬島嶼予日本;6月28日,臺灣改設3縣1廳,大甲由臺灣縣直轄. 1896年3月改設1縣2民政支部1廳,隸屬臺灣民政支部苗栗出張所. 1897年3月復改3縣1廳,隸屬臺中縣苗栗支廳;5月改6縣3廳,屬新竹縣大甲辦務署第二堡. 1898年改3縣3廳,屬臺中縣大甲辦務署苗栗三堡. 1901年11月,全臺灣改設20廳,大甲隸屬苗栗廳苗栗三堡. 1909年10月改設12廳,隸屬臺中廳大甲支廳苗栗三堡,一部分屬大甲區,一部分屬十八-{庄}-區,一部分屬五里牌區. 1920年改訂地方官制,臺灣改設5州2廳,大甲支廳與沙鹿支廳合併改稱大甲郡,大甲-{庄}-屬臺中州大甲郡. 大甲-{庄}-轄大甲、番子寮、-{庄}-尾、橫圳、社尾、營盤口、山腳、外水尾、頂店、六塊厝、後厝子、日南、日南社、五里牌、九張犁、船頭埔、銅安厝、頂後厝子、西勢、雙寮、新-{庄}-子等21個大字. 1922年4月,大甲-{庄}-改制為「大甲街」.
二戰後1945年,國民政府設置臺灣行政長官公署,12月25日,全臺灣劃分為8縣9省轄市,大甲街改為「大甲鎮」,隸屬臺中縣大甲區. 1950年10月21日改16縣並廢除區署,大甲鎮改直隸於臺中縣. 2010年12月25日配合臺中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,大甲鎮改為「大甲區」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