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利时国旗
比利时国旗(Vlag van België、Drapeau de la Belgique、Flagge Belgiens)是由黑、黄、红三条竖条组成的三色旗;三條垂直的设计取自法国国旗,而它的颜色则是取自布拉班特公爵(Brabant)徽章的颜色. 掛起時,黑色必須靠在旗桿一側.
正式的國旗比例是罕有的13:15,這種配置很少見. 相反地,在大多數場合上使用的是常見的2:3或相近比例的國旗,連大多數政府機關與行政機構也是使用這種國旗.
顔色意为紋章,為黑色盾牌和紅色爪子和舌頭的黃色獅子.
这面旗帜在1831年1月23日被正式采纳为比利时国旗,它最早源自独立战争时期比利时人抗击荷兰统治时所使用的战旗.
正式的國旗比例是罕有的13:15,這種配置很少見. 相反地,在大多數場合上使用的是常見的2:3或相近比例的國旗,連大多數政府機關與行政機構也是使用這種國旗.
顔色意为紋章,為黑色盾牌和紅色爪子和舌頭的黃色獅子.
这面旗帜在1831年1月23日被正式采纳为比利时国旗,它最早源自独立战争时期比利时人抗击荷兰统治时所使用的战旗.